关于洪睿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2-12-11 作者:佚名来源:江苏省商务厅
苏商党组〔2022〕52号
厅机关各处室,中心、所:
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洪睿同志任厅开发区处副处长(挂职),时间1年,到期免职。
中共江苏省商务厅党组
2022年9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wt.jiangsu.gov.cn/art/2022/9/27/art_78712_10616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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