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商务部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国家有关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我厅在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对《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规定》(冀商规字〔2020〕1号)进一步完善,修订为《河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hbsswtyxc123@126.com
2.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334号 河北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收)。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7日。
河北省商务厅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列表:
河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