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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电商工作取得新成效,助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我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2年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认定工作。
经各市推荐和专家评审,拟确定新民市、长海县、义县、开原市和建平县为2022年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024—86911695
辽宁省商务厅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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