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省公安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
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公安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省商务厅联系人:赵雨存,电话:025-57710442;省公安厅联系人:陈韬,电话:025-83524609。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
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公安厅
2022年9月19日
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