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商业调研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究统计学指导原则发布

时间:2022-09-10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6月6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究统计学指导原则(试行)》(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指导原则》从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究设计和分析、临床研究实施中的注意事项、证据评价等方面,对关键统计学问题进行阐述。

  在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究设计和分析方面,《指导原则》明确了临床研究设计阶段的一般考虑,包括疾病自然史、入排标准、研究终点、盲法、Ⅰ类错误控制等临床研究的关键统计学要素。《指导原则》指出,由于患者总体人群小,罕见疾病的药物临床研究可考虑适当放宽入排标准,使相对较多的患者进入研究;对于异质性较高的罕见疾病,可考虑采用合理的富集策略;如果研究的是患有罕见疾病人群的亚群,应考虑在非目标亚群中对该药物进行评估,以确定研究结果是否可推广到更广泛的患者人群。

  关于临床研究设计,《指导原则》主要阐述了在常规随机对照试验中加入其他设计元素的方法(例如序贯设计、应答适应性设计、n-of-1设计、适应性无缝设计、篮式设计、贝叶斯方法等)、单臂试验、真实世界研究等。同时,强调若采用单臂试验设计、真实世界研究等作为注册申报的关键性证据,申办者应说明其合理性。实际药物开发中,申办者应根据研究目的和具体情形选择合适的设计并事先与监管机构沟通。

  此外,在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究实施中的注意事项方面,《指导原则》提出了临床研究中心选择、患者依从性、研究周期、入排标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在证据评价方面,鉴于罕见疾病的特点,《指导原则》对有效性和安全性证据评价和获益-风险评估方面应考虑的问题作了详细说明。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jgzn/jgcs/scyxdjc/cpyscltgl/ypltxx/202209/t20220908_598920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商业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商业调研网  sy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邮箱:shangyezix@163.com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