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
今年我省已经完成稳岗返还资金首轮发放,超过4.62亿元的稳岗资金已经直达企业,惠及3.62万户企业,惠及职工105.3万人。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相关决策部署,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断拓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就业的政策效应,助力企业爬坡过坎,推动政策早发力,效果早显现,通过稳市场主体,达到稳就业目的。
“扩、高、降、简”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呈现四个特点
受益范围能扩则扩
受益主体从企业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6类市场主体。受益范围能扩则扩
返还标准能高就高
对参保大型企业由返还标准30%提高到最高返还标准50%执行;参保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由60%提高到最高返还标准90%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按照中小微企业标准实施。
政策门槛能降则降
将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控制目标,30人以下的企业进一步放宽到不高于参保职工人数的20%。
审核发放能简则简
经办上全面实施“免申即享”,主动升级经办服务,积极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资金、服务找企业”,企业由“跑腿申请”到“网上申请”,到“无需申请”。做到稳岗返还资金没有中间环节,直达企业。同时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通过与税务联动,将资金直接返还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降、缓、返、补、扩” 打出稳岗促就业政策组合拳
为进一步加大稳岗促就业工作力度,助力企业挺过难关、留住岗位。人社部门还推出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以及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措施,组成了“降、缓、返、补、扩”五个方面稳岗促就业政策组合拳。
“降”: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2022年1至5月,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轻约9.95亿元的缴费负担。
“缓”: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一是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将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从5个特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扩大到农副食品加工、纺织、医药制造等17个行业,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扩围行业所属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二是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三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返”: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补”: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等。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这项新政策,主要目的是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对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地区(以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为准),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大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实际参保缴费职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同一企业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条件,可以同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社会保险补贴是指: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扩”:一次性扩岗补助。
针对今年以来,受疫情频发影响,部分地区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稳岗留工压力明显加大的实际,为了助力他们挺过难关、留住岗位,出台实施的一项应急性、阶段性的纾困帮扶政策举措。即: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是预防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企业承担了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的一种激励,从2015年开始实施,多次调整优化。
政策实施7年多来,我省总共发放了40.69亿元稳岗资金,对冲企业用工成本,缓解了企业经营压力。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立即行动、狠抓落实,在国家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其中从六个方面对保就业工作作出了部署:
加大投入力度保就业
统筹安排就业、技能提升等补助资金35亿元以上,失业保险基金23.77亿元,省级以上财政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资金15亿元以上,切实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拓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物流运输等行业群体和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和代偿机制。
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实施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库”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给予财政奖补,推荐免费入驻省级孵化平台。对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并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1500元,支持1.5万名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我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到25个边境县、市和3个涉藏县、市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的,其学费由财政按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的标准进行代偿。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进行支教、支农、支医、驻村帮扶等,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
实施企业稳岗支持政策
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吸纳城镇失业1年以上人员、农村脱贫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
加快推进农村居民增收三年行动、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增百计划”等政策落实。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亿元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增收。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脱贫人口安排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对脱贫人口安排公益岗位,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支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各类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
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快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指导引导,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提高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能力。2019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应税费;企业招用其就业的,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相应税费。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应税费;企业招用其就业的,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相应税费。
支持创业带就业
专项安排省级就业补助资金2500万元,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按规定给予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对纳入全国示范项目范围的,省财政给予5000万元奖补。支持打造云南特色劳务品牌,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全年培训60万人次。
云南日报评论员:综合施策保就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落实我省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就要把保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为实现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提供重要保障和动力支撑。
保就业的关键在“扩容”,要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扩容”的目的在于扩大就业容量,把“盘子”做大,真正实现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良性循环。高校毕业生是重点人群,要重点关照,出台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多招用高校毕业生;倡导高校毕业生去边境县市和基层工作,合理分流;提供配套服务,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脱贫人口是特殊群体,要加大公益岗位安排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此外,还要积极支持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切实稳定和扩大就业。
保就业的重点在“提质”,要着力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在劳动力市场一直存在“用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要多措并举破解这一难题。对农村劳动力,要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居民增收三年行动、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等政策落实;对高校毕业生,要增加学生职业规划指导、技能培训、见习实践等,增强高校毕业生的职场适应力、就业成长力和岗位胜任力;对一般劳动者,要支持打造云南特色劳务品牌,加大职业培训力度。
保就业的核心在“增效”,要进一步增强支持和保障力度。对相关责任部门来说,要靠前发力,增强就业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历史和现实数据一再表明,市场主体是稳就业的“顶梁柱”,要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全面实施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缓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最大限度确保市场主体活力,确保就业的“基本盘”。要加大投入力度保就业,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从政策层面帮助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安排就业、技能提升等补助资金,实施企业稳岗支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提高各方吸纳就业的能力。
就业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保就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我们既要关注当下问题,也要聚焦长远发展,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织密织牢就业保障网,全力实现保就业的各项目标圆满达成。
失业保险稳岗返是预防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企业承担了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的一种激励。从2015年开始实施,多次调整优化,政策实施7年多来,总共向15.63万户次的企业发放了40.69亿元的稳岗资金,对冲了企业的用工成本,缓解了经营压力,稳定了职工队伍,受益企业还积极主动稳岗扩岗。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开展以来,得到了企业的普遍好评,表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很好、落实快,在助力企业方面可谓是“雪中送炭”,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也增加了企业发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