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范我省2022年彩云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骗取补贴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虚假交易、预付卡充值等方式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倒买倒卖消费券;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彩云消费券活动参与资格,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参与彩云消费券活动商家要规范经营行为,明码标价,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绝不参与消费券现金兑换、倒买倒卖等,及时处理消费投诉。对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发券服务平台要严格遵守消费券相关规定,加大技术力量投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利用软件作弊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
四、活动期间,如遇彩云消费券使用、消费纠纷投诉,或发现有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的,可拨打以下电话反映:
0871-63135932(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特此公告
云南省商务厅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