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朝阳市政府召开朝阳市省级经济开发区考核工作会议,全面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辽商开发函〔2022〕86号)的文件精神,根据《辽宁省省级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2022年版)》(辽园发组经开办〔2022〕1号),对2021年度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副市长王一凡参加会议并讲话,朝阳市12个有关市直部门负责同志、6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朝阳市商务局对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考核指标设置进行解读,要求6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按考核指标准确、完整、及时上报,各市直部门要对上报数据进行把关。同时,对朝阳市一季度招商引资和开发区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会议强调,各开发区要落实好省级开发区考核工作,将此次考核工作作为对朝阳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检验,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确保按时高质量准备考核工作。
会议指出,朝阳市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各开发区要对考评工作高度重视,开发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考评工作专班,将考评工作作为开发区近期的主要工作来抓,要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材料的收集和上报,做到应统尽统,应填必填。二是市直部门要做好协同配合,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相关数据的提供、审核和指导工作,结果要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同时,要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到知己知彼。三是要求市商务局要积极与省商务厅积极沟通,全面展现朝阳市成绩和典型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