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辽宁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管理办法(暂行)》(辽商贸促〔2022〕22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辽商贸促函〔2022〕96号),我厅评定了第二批省级基地。
经基地申报、各市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鞍山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10家基地为第二批省级基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8月4日-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宁省商务厅外贸促进处反映。
联系电话:024-86892298转9217,024-86893858(传真)
附件:第二批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拟认定名单
辽宁省商务厅
2022年8月4日
附件
第二批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拟认定名单
(按市别排序)
序号 | 市别 | 基地名称 |
1 | 鞍山 | 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2 | 丹东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满族医药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3 | 锦州 | 七里河经济开发区金属新材料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4 | 锦州 | 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5 | 阜新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液压装备制造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6 | 辽阳 | 小北河袜业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7 | 铁岭 | 开原市禽产品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8 | 朝阳 | 建平县膨润土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9 | 朝阳 | 喀左县汽车零部件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
10 | 葫芦岛 | 兴城市花生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