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防城港市港口物流局,各有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决策部署,商务部等8单位决定开展第二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现将《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289号,以下简称《通知》)、《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印发<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123号,以下简称《规范》)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各有关企业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各有关企业根据商务部等8单位印发的《通知》和《规范》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编写第二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创建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由三部分组成:申报表、申报书正文及相应指标内容(详见附件3)。申报城市和企业还可提供其他体现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效果的典型数据和材料。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18:00前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商务厅,一式四份(其中1份由自治区商务厅存档、3份由商务部存档),电子版另发邮箱(gxswtltc@126.com),由自治区商务厅向商务部推荐。
联系人:自治区商务厅 施雨玲 0771-2211825 18260906223
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梁秋季 0771-2282678 18377657662,李星昭16670140321,服务号13877147766
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中国—东盟经贸中心3号楼商务厅流通处(施雨玲收,18260906223)
附件:
1.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印发《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
3.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城市、企业)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