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4.19亿元,同比增长9.5%。
(一)基本生活类商品较快增长
一季度,全市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日用品类商品累计零售额38.92亿元,占限上零售额比重29.9%,同比增长20.7%,高于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2.6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6.1个百分点。其中,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0.5%、饮料类商品增长22.0%、烟酒类商品增长11.9%、日用品类商品增长35.8%。
(二)汽车类商品平稳增长
一季度,全市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5.23亿元,占限上零售额比重19.4%,同比增长15.5%,拉动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3.1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类商品高速增长,实现零售额2.57亿元,同比增长3.3倍。
(三)部分升级类商品增势良好
一季度,信息、文化、居住等消费升级类相关商品持续热销。全市限额以上商品零售类值中,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4.6%,书报杂志类商品增长22.6%,家具类商品增长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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