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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联合印发《提升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推进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2-08-15 作者:佚名来源:天津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国家外汇

  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联合印发《提升

  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推进外贸

  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津政发〔2022〕12号)、《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通知》(商财函〔2022〕14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市商务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共同出台《提升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推进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现予印发。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引导所辖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各相关单位完善企业汇率避险管理服务,共同推进外贸保稳提质。

  

  

                      市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2022年7月22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  张树森,联系电话:022-58665916;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李鑫,

  联系电话:022-23209130;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饶慧君,

  联系电话:022-23209954)

  (此件主动公开)

  

  提升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推进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

  

  一、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积极探索以“政府+银行+担保”合作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优化完善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汇率避险担保产品,替代相关业务保证金,缓解中小微外贸企业资金压力。引导金融机构及时响应外贸企业的汇率避险需求,支持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优化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和服务,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提高业务办理便利性,通过内部考核激励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汇率避险服务。

  二、搭建政银企交流平台

  开展线上线下宣讲、企业沙龙、银企对接等活动,搭建政银企交流平台,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跨境人民币结算理念,提升银企间对接效率,解决企业实际诉求。

  三、加强“政汇银”合作,精准服务外贸企业

  建立外贸企业汇率避险需求反馈机制,协调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企业实际需求,积极拓展首办户。持续关注汇率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共享调研、调查成果。

  四、积极开展宣传培训,让“风险中性”理念直达市场主体

  通过新媒体、纸媒等渠道,采取发放宣传册、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做到广覆盖、多形式。强化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指导,将以“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的汇率风险管理理念精准宣传推送到位。强化内外部联合,加强跨境人民币政策解读和培训工作。

  五、多措并举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综合成本

  鼓励银行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汇率避险服务,通过创新产品减少企业资金占压,通过减费降点减少企业资金成本,通过优化线上平台减少企业“脚底成本”。

  六、提升银行基层机构汇率避险服务能力

  督促银行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外汇政策传导和业务指导、培训,支持基层机构向企业提供精细化、专业化的套期保值服务。鼓励银行通过内部考核评比激励等方式,加强基层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更好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

  七、加大汇率避险服务供给

  指导地方法人银行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通过与有资质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服务的方式,满足中小微企业客户的汇率避险需求。

  八、提升贸易投融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水平

  指导天津市银行自律机制修订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进一步放宽便利化优质企业准入条件,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中小外经贸企业纳入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政策范畴,不断扩大便利化政策覆盖面和受众面。

  九、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

  支持单证电子化审核,指导银行在符合申报要求的前提下,使用企业提交的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的收付款指令办理跨境人民币相关业务。指导银行持续优化跨国企业集团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等金融服务。

  十、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

  进一步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指导银行放宽对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的使用限制(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相关专户管理要求。取消对外商直接投资业务相关专户管理要求。优化对境内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管理要求,境内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就一笔境外人民币借款开立多个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也可就多笔境外人民币借款使用同一个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办理资金收付。简化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管理要求。

  


原文链接:https://shangwuju.tj.gov.cn/tjsswjzz/zwgk/zcfg_48995/swjwj/202207/t20220725_5941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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