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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知识问答系列五】RCEP实施后,货物如何享惠?

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来源:海南省商务厅

  18、RCEP生效后,如何查询货物享惠情况?

  可通过海南商务微信公众号的“RCEP关税查询”栏目查询使用。

  入口:海南商务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点击栏目“商务服务”中的“RCEP关税查询”即可进入平台使用;

  

  

  19、协议生效前货物已发出,还能享受RCEP关税优惠待遇吗?

  RCEP生效之前已经从我国出口,尚未抵达其他成员方的在途货物,2022年6月30日前,申请人可以按照《办法》规定申请补发原产地证书。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应当在货物装运前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如申请人由于过失或者其他合理原因,未能在装运前向签证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的,可以自货物装运之日起1年内向签证机构申请补发。

  20、来自RCEP成员国的所有货物是不是均可享惠?如果不是,怎样的货物才能享惠?

  不是。满足以下条件的货物才能享惠:

  (1)货物在RCEP进口方降税清单:详见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RCEP协定及RCEP协定附件一《关税承诺表》。

  (2)货物符合RCEP原产地规则:原产货物:完全原产货物、完全从原产材料生产货物、使用非原产材料经过生产加工已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货物。直运规则: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未被加工或替换,确系自贸伙伴的出口货物。其他补充规定。

  (3)货物满足RCEP享惠程序性要求:进口人申请享受优惠关税待遇,需在报关单上申明该货物具备原产资格,申明时需持有有效的原产地证明,按要求提交原产地证明正本或经认证的真实副本,并且能够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货物满足直接运输要求

  21、产品含有进口成份,在进口方享受关税减免的时候是不是比不含进口成份的产品享受的关税优惠少?

  两种情况享受的关税优惠相同。


原文链接:http://dofcom.hainan.gov.cn/dofcom/zxjd/202204/fb308ec475b74a98a4142ef80de417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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