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至24日,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集中督导第十四组组长戢焜文二级巡视员率队赴达州市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深入达川区百节镇乌梅山村、百节社区1组和8组,宣汉县蒲江街道宝寺社区、芭蕉镇盆寨村,渠县渠江街道、中滩镇、天星街道新店社区等23个经营性自建房点位进行现场督导。通过平台查看、随机入户、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了自建房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地意见建议。
戢焜文强调,一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按照国省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扎实开展“百日行动”,专班推动、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部门职责,切实把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二要高效排查,分类整治。统筹市区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专家等人员力量,对已排查鉴定的隐患房屋和D级危房,严格实行闭环管理,迅速整改,全面销号,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及风险管控任务。要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完善自建房审批备案、质量监管、日常维护等管理制度,加大巡查检查和执法力度,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三要压实责任,协同配合。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上报摸排、整治等信息,及时解决在推进过程遇到的问题,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动态掌握经营性自建房整治情况,坚决防范房屋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