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电商平台、邮政快递公司等配送寄递人员防疫管理的通知》要求,本市配送寄递人员电子通行证申请流程如下:
01 申报“企业白名单”:
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电商平台、超市卖场、餐饮企业、邮政快递公司等具有配送、寄递业务的企业,可以向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白名单”。
02 报送“人员白名单”:
“白名单”企业按照标准格式梳理统计本企业配送寄递人员信息(同一人员仅能为一家配送寄递企业开展工作),并向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人员白名单”。
03 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企业报送的人员信息,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业务类型不同分别报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企业直接向市级主管部门报送的信息由各市级部门自行汇总)
04 汇总制证:
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分别将汇总信息报送市大数据中心,市大数据中心通过系统比对人员信息、随申码、核酸检测状况、抗原检测等信息,信息无异常人员将生成“电子通行证”。
05 “电子通行证”使用:
配送寄递人员应及时开展核酸、抗原检测,确保“电子通行证”持续有效,同时在开展取、送货物等工作时主动展示“电子通行证”、扫码“场所码”,并配合相关部门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