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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保供稳价】市商务局向重点保供企业发放新版通行证保障生活必需品跨省运输通畅

时间:2022-04-09 作者:佚名来源:天津市商务局

  为有效解决生活必需品企业疫情期间跨省运输受阻问题,市商务局印发通知,面向104家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发放新版通行证。

  据了解,我市建立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市交通运输委和市公安局印制了新版《天津市疫情防控重要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原“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废止。

  市商务局负责发放对象为从事生活必需品流通的我市重点保供企业,共四批104家企业。其他企业可按照原有办法向市商务局申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区重点保供企业,由企业自愿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并填写《新版通行证申领表》。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将申领表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后由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现场发证。

  新版通行证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市商务局2022年1月15日印发的《关于做好〈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可在天津商务网上查询)。各区商务主管部门、领证企业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通行证管理,严格监督防疫措施落实。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与相关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对持有我市新版通行证的车辆和人员给予通行便利,如遇通行不畅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24小时生活必需品运输保障电话,及时协调解决运输中的问题。

  领证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一车一证、人车绑定、每车必带、出车记录”的原则使用证件,严格执行我市现行防控措施,如实申报,不得伪造或篡改申报信息,确保车证专管专用;如发现向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人员发放通行证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暂停其通行证申请资格,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

  附件:1:天津市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名单.pdf

  附件2:市、区商务局发放通行证联系方式.pdf

  


原文链接:http://shangwuju.tj.gov.cn/zwdt/swyw/202204/t20220406_5848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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