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外贸领域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拓展外贸发展空间,近日,自治区政府通过了《关于推进全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围绕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市场采购、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业务、离岸贸易等六个方面,重点从培育外贸新业态主体、推广外贸领域数字化应用、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支持海外仓建设、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培育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发展保税业务、稳步推进离岸贸易发展、创新贸易便利化服务、加强人才保障、落实财税政策、强化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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