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商业调研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202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统一标识发布

时间:2022-03-19 作者:佚名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部署,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商务部定于2022年3月1日至31日举办“2022年(春季)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为做好活动宣传工作,现发布活动统一标识。标识主体图案由两个环状图形相互链接构成,蕴含活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蓝色代表现代流通,绿色代表科学文明消费,流通和消费相互促进、创新发展。标识图案如下:

  

  各地参加全国消费促进月的活动组织方、参与主体,可按要求统一冠名“202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并规范使用活动统一标识。

  下载链接202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标识下载.zip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

                                                           2022年2月22日

  “202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统一标识使用要求

  1.“202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统一标识属商务部所有,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2.“202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统一标识仅适用于配合商务部开展202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相关工作的活动组织方和活动参与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标识或扩大使用范围。

  3.活动组织方,主要包括商务部授权或认可其参与工作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协会、媒体等相关单位。

  4.活动参与主体,主要包括商务部授权或认可其参与工作的重点企业、金融机构、电商平台等市场主体。

  


原文链接:http://swt.gxzf.gov.cn/zwgk/zcyjd/gjzc/t1160182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商业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商业调研网  sy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邮箱:shangyezix@163.com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