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终止商务厅驻成都办事处工作事宜
2月25日,厅二级巡视员秦浩同志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关于终止商务厅驻成都办事处工作相关事宜,现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办公室关于商务厅驻成都办事处机构、资产、工作情况及终止工作的意见建议的汇报,并针对机构撤销、资产处置、聘用人员解聘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
会议认为,驻成都办事处作为商务厅区外的非经营性机构,曾经发挥了对外经济联络窗口作用、商业志编纂、公务人员中转的服务作用。鉴于办事处工作量小、事项单一、没有经费来源等实际,继续保留的意义不大。
会议研究,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自2022年2月1日起终止成都办事处所有工作,并就机构撤销、协商解聘聘用人员、车辆调回、房产及车位移交、办公资产处置、有关费用等事项形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一是原则同意撤销办事处机构。根据资料分析,办事处是厅自行研究设立的内部临时性机构,不需要向自治区组织部门和当地有关部门申请或备案,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即可。
二是同意按照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2021】13号,积极与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对接,配合做好资产(办事处位于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9号城南国际1号楼2单元8楼房产4套,面积近281.6平方米房产,原值246.71万元;4个地下停车位,原值70.7万元;房产均具独立产权证书,车位无产权证书,两项资产产权清晰、无合同纠纷)移交。(办公室牵头,规财处、后勤中心配合)。
三是同意后勤中心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和协商一致所达成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意见,即由商务厅向杨发柏支付3个月工资(4000元/月)12000元后,从2022年2月1日起解除劳动关系,杨发柏必须做出不再与商务厅有任何关系的书面承诺。(办公室牵头,后勤中心具体落实)。
四是综合考虑车辆状况、安全等因素,同意采取托运方式将公务车辆(藏AG9159)调回拉萨使用(车辆已于2月1日停止使用)。(后勤中心具体负责落实)。
五是同意由后勤中心负责与成都富临物业管理公司沟通,对资产移交前每月所产生的物业费(2022年1月物业费2106.4元)进行审核,直接转账支付。(后勤中心具体负责,规财处配合)
六是原则同意杨发柏经济补偿款、后续物业费、车辆托运费等资金,从驻成都办事处结余资金中列支(截止2021年12月31日,余额7.71万元)。(后勤中心牵头,规财处配合)
七是结合办公家具、电子设备购置使用年份较长、与目前安可工程不匹配的实际,按照藏财资字【2014】7号有关规定,同意对办事处办公资产(2014年购置空调、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电视、保险柜、办公家具等,共计5.8万元)就地处置,变卖资金交规财处,不再托运回拉萨。(后勤中心牵头落实,规财处、陈海瑞配合)
八是适时委托专人履行资产交接程序,将资产手续交档案室存档。(后勤中心牵头,陈海瑞配合)
会议要求:一是会议形成的意见全部提交厅党组会议研究审定。二是厅党组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由办公室牵头抓好落实、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参会人员: 陈克山、胡兴帅、次仁措姆、才尊措姆、陈海瑞、许文平。
商务厅驻成都办事处办公资产清单
名称 | 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保险柜 | 威伦司64系列 | 1台 |
空调 | 美的KFR—72LW/BP2DNIY—IE | 1台 |
空调 | 美的KFR—35GW/BP3DNIY—KBCAD | 1台 |
彩电 | 飞利浦32PFL3531/T3 | 1台 |
电脑 | 联想M4360 | 1台 |
电脑 | 三星4601一体机 | 1台 |
电脑 | 联想启天M4360 | 1台 |
笔记本电脑 | 联想THINKPOD | 1台 |
传真机 | 美能达7723 | 1台 |
复印机 | 美能达7723 | 1台 |
办公 家具 | 办公桌 | 4张 |
办公椅子 | 4把 | |
文件柜 | 4个 | |
长条沙发 | 1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