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压实工作责任。印发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告知书》,进一步明确相关企业在进口、运输、使用(销售)进口非冷链货物时应履行的防控主体责任,落实预防性消毒和高风险人员管理等防控措施。
(二)认真排查摸底。对全市外贸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建立进口企业台账,落实进口非冷链货物提前报备制度。各县(区)每天摸排进口非冷链货物抵达本辖区情况和消毒情况,每周五汇总上报市进口非冷链专班。
(二)严格督导检查。今年以来,先后3次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开展进口非冷链货物疫情防控集中督导检查,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426人次,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69家次,及时发现问题,查堵漏洞,督促整改。
(四)强化应急值守。建立完善进口非冷链货物疫情防控急值守制度,专班成员单位和各县(区)进口非冷链货物疫情防控牵头单位落实专人值班,遇有突发事件或其他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做好响应、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