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公职律师参与涉法事务机制,规范公职律师管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日前,商务厅印发了《四川省商务厅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将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明确了公职律师申请程序、工作职责、履职保障和管理,为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保障公职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了保障。
近年来,商务厅认真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中法办发〔2021〕4号),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若干措施》(川法委办发〔2021〕10号),不断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2018年,我厅申请成为全省首批公职律师试点单位,厅机关7名工作人员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资格,近期又有3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正在申办公职律师工作证,公职律师队伍进一步壮大。三年来,商务厅不断探索公职律师参与涉法事务机制,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在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应对、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商务厅及时组织公职律师召开案件讨论会,积极为涉法事务处理发表法律意见,确保科学依法决策。此外,公职律师还积极参与重大合同和协议审查、投诉纠纷处理以及信访维稳等事务处置,取得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