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商超服务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商超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彭州市印发《彭州市商超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明白卡》,要求各商超服务单位要制定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一、顾客管理明白卡
1.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要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码登记等相关工作。
2.商超服务单位在前台、收银台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提倡顾客等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提倡非接触式购物。巡场工作人员应提醒顾客佩戴好口罩。
3.用于顾客自取或外送的商品,宜采用密封方式包装,提倡每份包装使用自制或订制的封签。对进店的网约或商超自配的配送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
二、员工管理明白卡
1.商超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应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科学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洗手液、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适量。
2.员工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保持工作服整洁,注意个人卫生等。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居住地址等,同时要做好员工防护和清洁消毒。
3.员工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员工本人或密切接触者一旦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应上报单位或所在社区,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通报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隔离。
4.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健康码扫码登记,不得自行张贴自主开发的疫情登记码。
三、场所管理明白卡
1.确保密闭空间和室内场所的有效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应确保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等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在高、中风险地区运营的商超服务单位,每周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和冷凝水盘等部位,必要时更换空调关键部件。
2.保持经营场所和电梯口等区域环境整洁,对高频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做好消毒记录。在电梯口、收银台等处配备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就餐区无洗手设施的,应配备免洗手消毒液等手消毒用品或其他手消毒设施。
3.确保卫生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洗手台等区域的清洁。
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餐厨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四、商品管理明白卡
1.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货物来源可追溯。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
2.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
3.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本市关于防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有关 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品应单独存(摆)放。
4.鼓励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码,在销售区张贴公示,利用“川冷链”平台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溯源工作,每件进口冷链食品随附追溯码,保证其均可溯源,让顾客放心消费。
5.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涉及使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的抽查工作。
五、商超交易管理明白卡
1.收银台区域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工作员工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距离,顾客选购商品时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
2.通过场内外电子显示屏、广播等各类宣传资源,及时警示客流集聚和风险防范,加强客流管控,做好分流、引流、限流。
3.鼓励使用非接触式支付,提倡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减少人员接触。有条件的可在服务台和收银台设置玻璃屏障,以减少接触。
4.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鼓励商场、超市提供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防范疏 解购物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六、应急处理措施明白卡
当商场、超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同时立即关停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空调通风系统,在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