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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在内的27地获批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时间:2022-02-19 作者:佚名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据中国政府网8日消息,为发挥跨境电商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在鄂尔多斯市、扬州市、阿拉山口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自2015年设立首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几经扩围,截至目前,我国共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132个,其中,昆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作为第三批于2018年7月24日设立,德宏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作为第五批于2020年4月27日设立。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本批27个城市和地区将复制推广前五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要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国外贸新业态蓬勃发展、持续创新。关于如何进一步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批复强调,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综合试验区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切实发挥综合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

  此外,批复还要求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管理机制,根据有关部门的管理需要,及时提供相关电子信息。要定期向商务部等部门报送工作计划、试点经验和成效,努力在健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配套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原文链接:http://swt.yn.gov.cn/articles/34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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