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02-19 作者:佚名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川商市运〔2021〕27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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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t.sc.gov.cn/sccom/zcfg/2021/12/8/5379f438a3db42fbb786a25a7f6c15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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