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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特供产品要价廉也要物美

时间:2022-01-22 作者:佚名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近日,多地集中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对较为畅销的“电商特供”等畅销品加强监督抽检。在投诉平台搜索“电商特供”“电商专供”,便会发现质量问题层出不穷:从直播间买入的皮鞋易开胶、鞋底易开裂;在线上自营店订购的婴儿纸尿裤透气性差,导致孩子起皮疹;官方网店的衬衫材质薄、不耐穿……

  所谓电商特供产品,是指为电子商务量身打造、在线上网店销售的商品。随着线上线下融为一体的新零售模式逐渐普及,一些电商平台或网店会与厂家合作,订制一些特定型号的商品,只供网购用户,保证线上购物的渠道畅通。

  对于同时开展线上和线下销售业务的品牌,电商特供产品一方面有助于保持价格体系稳定、维护线上线下渠道的生态平衡,另一方面满足互联网时代消费人群的多元和个性化需求,是一举多得的好事。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电商特供”“电商专供”的质量问题也层出不穷,使得一些电商特供产品失去原有优势,与质量低劣画上等号,成了高品质商品的“缩水版”。

  据相关人士介绍,“电商特供”在服装、电器、鞋帽、箱包等品类中较多,主要存在同款不同质、同牌不同质和盗用品牌3种情形。所谓同款不同质,就是线上产品外观编码与实体店商品完全相同,线上线下所售为同一型号,但质量却明显不同,此类行为显然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同牌不同质指产品品牌与实体店商品相同,但质量不同,如果电商特供产品与线下商品同牌不同质,但在宣传上谎称与其一致,则构成消费欺诈,应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责任。而对于盗用品牌的电商专供产品来说,若无品牌授权,则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

  部分电商专供产品遭人诟病,主要集中在质量不达标和虚假宣传两方面,这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而且会对品牌自身口碑造成负面影响。

  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对于与线下产品同牌不同质的电商专供产品,首先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其次,在宣传时应如实告知两类产品在原料、配置、服务等方面的差异。

  电商特供产品要价廉,也要物美,绝不能“玩水”。2022年春节就在眼前。各地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必须充分履行职责,对“电商特供”等畅销品质量进行治理、抽检,依法严厉打击电商平台虚假宣传、质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督促电商平台积极自查,推动行业日趋规范。从长远考虑,电商平台和品牌需要把“电商特供”改为“消费者特供”,也就是说,用户提出需求,品牌商“按需生产”,将需求规模前置,塑造新的品牌形象。品牌靠产品质量说话,商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这才是用户需要的“电商特供”。

  对于“电商特供”“电商专供”等欺诈行为,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及时断开相关链接、并责令其改进,并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的评价。这就需要电商平台能够担起相应责任,严格把关。而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督促电商平台履职,对于违法违规销售商品的商家及纵容这些商家的电商平台,要予以相应处罚,增加他们的违法成本。

  

  

  

  


原文链接:http://swt.yn.gov.cn/articles/34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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