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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2021年依法治省工作

时间:2022-01-06 作者:佚名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省委依法治省办:

  根据贵办“关于报送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举措的通知”的要求,现就云南省商务厅依法治省工作情况函告如下: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委依法治省办的业务指导下,省商务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法治云南建设、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依法治省2021年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省和平安云南建设共同推进,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

  根据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全面普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第一时间下发了《云南省商务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案》,要求厅机关各部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扎实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重在实际行动、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

  (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抓好“关键少数”是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的重要内容,商务厅领导班子带头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于2021年2月20日,云南省商务厅召开第三次党组会议,开展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实质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三相”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科学方法,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逻辑,只有遵循同样的方法和逻辑,才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学实。此外,省商务厅党组书记赵瑞君带头学习了习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的11个方面要求。并要求,要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再学习、再领会、再贯彻、再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切实把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方方面面,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商务工作思路举措,为商务工作保驾护航。

  (二)组织开展全厅干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报告

  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部署,在商务厅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精心组织安排部署,组织全厅干部职工于2021年1月14日下午,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报告会。会议邀请了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团成员、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婉琳教授作宣讲报告。全厅全体机关干部、厅直属企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共217人参加了会议。结合宣讲活动,会议对全厅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深入学习,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本次宣讲仅仅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开端。接下来,全厅干部职工要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学,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云南法治工作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学。按照“重在实际行动、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的要求,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二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汇到商务工作实践中。要重点开展对《外商投资法》、《电子商务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一系列涉及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抓好商务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着力打造我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全厅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完成好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学习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普法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文件,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厅机关党委也发了通知,要求各党支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厅各党支部要按照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任务,按时报送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情况。

  (三)党组理论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按照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2021年全省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要求,2021年我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于2021年1月11日,省商务厅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商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4个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5个党内法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4个中央和省委的文件。此外,按分层分类开展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党支部为载体,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全面学、理论骨干深度学;积极拓展学习方式、途径、渠道,不断完善学习思路、办法和机制;把个人自学与“三会一课” 、专家辅导、调查研究结合起来,把面上学习与专题学习结合起来,把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书香机关”“书香支部”“书香家庭”采取多种形式,丰富理论学习的平台和载体;提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用好“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等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开展有组织、有指导、有管理、有服务的全员在线学习,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时效性和实效性。落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二、履行法治政府职能

  (一)坚持党对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强化商务系统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厅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商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推行《云南省商务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云南省商务厅党组会议制度》《云南省商务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建立党组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作用,不断提高党组织议事决策水平,更好地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

  (二)推动重点领域商务立法

  在认真学习各地贸易促进政策及立法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云南贸易促进政策与发展现状,积极探索符合全省对外贸易发展的促进立法工作,推动我省建立完善的贸易促进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商务事业的发展。一是为加快推动云南自贸试验区发展,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云南的改革试点任务,提请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项目列入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二是聚焦商务重点执法工作,积极申报立法计划。2020年7月国家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后我省职能部门无法可依。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申报将《云南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立法项目列入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三)深化商务领域各项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服务)”和“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加大推进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在政策制定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增强政策透明度。

  一是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任务。推进商务部门有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各州(市)、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我省承接商务部设定的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云南自贸试验区对承接商务部设定的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二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的函》要求,我厅认真对《云南省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确认表》中涉及的商务部门的31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项)进行了梳理,其中,24项以全程网办形式实现省内通办,7项暂不能实现省内通办。

  三是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按照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要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摸底排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开展整治“红顶中介”、规范开展行政审批、规范中介结构服务收费和规范中间服务机构监管工作。

  四是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现存的省本级5项行政许可、5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确认和2项公共服务(主项)所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证明事项179项,取消证明事项8项。

  五是启动政务服务资源目录录入工作。按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全厅31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项的电子证照(证明)信息项录入、核对工作,为打破数据垄断,部门间实现证照共享奠定基础。

  六是完成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整改。按照政务服务资源共享相关要求,将存量的6家企业《对外合作经营企业资格证书》基本信息上传至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共享门户,供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共享使用。在全省“多证合一”改革措施中,商务领域整合7项;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我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省“一网通办”上线;属于个人办理的高频事项准时上全省“一部手机办事通”。

  七是完成“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7项涉及商务的备案管理事项(含下放州市事项)纳入多证合一管理范围,实现企业“证照同办”。

  八是持续对自贸试验区和协同创新区进行赋权。在第一批赋权清单基础上,2021年,再向自贸试验区和协同创新区下放43项赋权清单,达到赋权赋能的目的,为园区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法,依托云南省商务厅 “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抽查。调整完善抽查工作计划任务库、抽查事项清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等基础信息库。加强与省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实现市场主体证照监管信息互联、数据共享,制定完善各项业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五)全面执行合法性审查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和规范合法性审核工作,2021年合法性审核文件共27件,从源头上保证了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此外,我厅2015年制定的《云南省商务厅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实施5年,相关规定已不适应形式发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2015版《规定》进行了修订,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合法性审查率100%,有效控制办文数量,完善办文程序,提高办文质量,有效避免政策层面引发贸易争端的风险

  (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开展

  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做到审查留痕。2021年,对增量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共审核23件,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可追溯,确保我厅起草和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发生。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地方保护、制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梳理,经清理,23件文件均不涉及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未发生在国家和省有关督查检查中因公平竞争问题被通报或被要求整改情况发生。此外,顺利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

  (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以来,我厅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全面促进我厅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执法部门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加强对“三项制度”的宣传学习。制定了《云南省商务厅关于报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制作了宣传板报,开展广泛宣传。二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在我厅官网及时公开了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内容,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我厅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此外,配合省司法厅开展全省三项制度和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于2021年11月赴迪庆州、丽江市、县两级相关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和政务服务窗口进行实地检查,评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共10卷,并出具评查报告。

  (八)增强法治服务为民实效

  省商务厅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厅党组会议多次研究“放管服”改革和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特别对“六稳”任务中直接涉及商务的“稳外贸、稳外资”,以及“六保”任务直接涉及商务的“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等内容进行专题研究,通过“两稳一促”(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各项举措,确保了云南商务各项指标快速增长,市场主体恢复到疫情之前水平。一是在健全惠民服务措施上,积极参与商务领域西南五省“跨省通办”,为企业提供跨省办事便利服务。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办事效率和便利度。二是在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上,加快中医药和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功能。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加大对企业的随机抽查力度,协同发改、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拒绝失信企业承揽商务领域项目。三是在优化涉企审批服务上,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做到“应放尽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方便市场主体网上业务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在自贸试验区落实“外贸+金融”、“通关+物流”服务模式,便利企业在线办理融资、担保、结算、出口信用保险、货运保险等各类业务,会同海关切实落实“降成本”措施,降低守法合法企业风险商品查验率。四是在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上,以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为重点,加快商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梳理便民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网上公布证明事项承诺制清单,实现清单动态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厅31项事项的动态更新。五是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审查,做到规范性文件“凡出必查”,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做到持证执法、规范执法和痕迹管理。加大对合同的审查力度,每件必审,公平竞争。六是在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评价体系上,依托商务部网站和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认真落实“好差评”评价工作,尽管市场主体对部门评价的数据不多,但在参与评价主体中,“好评”率100%。

  (九)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

  我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反馈2020年度民营企业评议商务部门工作情况和评议结果的函》(云联函〔2021〕 4号)的要求,省商务厅于2021年4月9日下发了《云南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度民营企业评议商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整改的通知》,责成怒江州商务局对民营企业评议商务部门工作中实名反映的2个具体事例经核实后,予以处理,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责成临沧市、昭通市、西双版纳商务局对民营企业非实名反映的具体事例予以关注,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目前企业反映的2个具体事例已核实处理完毕,怒江俊成商贸有限公司对所反映的2个问题答复表示认可。临沧市、昭通市、西双版纳商务局对民营企业非实名反映的具体事例予以关注,并针对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开展依法治省和平安云南建设工作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平安云南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厅制定了《云南省商务厅2021年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新要求,主动适应云南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不断提升平安云南建设水平,为全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制定和启动商务“八五”普法规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商务高质量发展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5年全国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云南省商务系统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已提上正式日程。

  (二)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围绕“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烦氛围”的主题活动,省商务厅采取集中学习与日常宣传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抓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任务的落实。突出抓好《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及《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律知识竞答、在厅负责人微信群推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在门户网站以政策图解形式、视频滚动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着力强化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清防控常态化工作

  一是坚强卫生防疫宣传。宣传学习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宗旨,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力量,在边境瑞丽安排我厅一线疫情防控干部、在镇康安排基层工作队员结合边境安全,广泛宣传安全知识,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是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2021年,为做好“五一”和“端午”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省安委办、省商务厅相关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确保节日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4月28日-30日,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翌带队赴昆明、玉溪、楚雄等州市对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市场保供等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三是深入加油站、商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要求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抽查州市开展加油站“扫厕所”“勤洗手”、商场超市“常消毒”等“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情况,要求州市商务局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落细落实;调研节前生活必需品等市场供应保障情况,要求商场超市节日期间适当增加库存、丰富商品种类、确保供应充足。

  (四)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保密知识竞赛以全厅干部中的重点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为重点,于“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以“光辉历程,保密有我”为主题,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保密红色传统教育和保密知识教育竞赛,切实增强机关干部安全保密意识。

  (五)开展“全民反恐共筑平安”主题宣传季活动

  按照省反恐办《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全民反恐共筑平安”反恐怖主题宣传季活动方案>的通知》的主题宣传的要求,研究制定《云南省商务厅“全民反恐共筑平安”反恐怖主题宣传季活动方案活动宣传方案》,充分发挥省商务厅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领导作用,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反恐宣传小程序学习应用推广, 自上而下,全面覆盖全厅干部职工,鼓励参与网上学习答题,支持将反恐宣传小程序推广至与我厅有业务联系的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组织,掀起新一轮反恐宣传热潮。

  (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于2021年4月8日,组织全厅党员、干部到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要方略,扎实推进全厅党员干部经常性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反渗透意识,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道德防线。

  (七)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在线答题活动

  为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引导全厅干部职工学深、学懂、学透民法典精神,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切实抓好民法典宣传教育任务的落实。要求全厅上下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系列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明确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驻村工作队要把切实把民法典学习作为当前法治学习的重要内容,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为契机,通过集中学习、支部活动等方式积极开展民法典相关知识学习、线上答题活动、自行完成法宣在线、干部在线民法典相关课程学习,发动领导干部和党员带头积极参与,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八)开展商务业务政策培训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法履行厅机关职能职责,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政策法规的步伐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强化法治保障,服务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开展对外投资业务培训。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对外投资合作相关业务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我省对外直接投资的实际情况,高质量完成对外投资月报、年报及对外投资管理业务。于2021年5月14日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全省对外投资合作培训工作会议。进一步学习《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和《对外投资台账制度》,重点安排布置了2020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和2021年统计月报相关工作。培训期间还学习了对外投资备案、报告制度,并对统计系统日常操作、境外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做了专题辅导授课。各州(市)商务部门和相关省属企业、单位分管对外投资统计工作的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共计约60人参会。

二是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首期线上援外培训。4月6日,由商务部主办、云南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承办、昆明医科大学协办的“非洲国家疾控中心建设及公共卫生管理研修班”开班仪式以线上方式成功举行。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我驻肯尼亚大使馆经商处、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心相关负责人及参训学员在线参加开班仪式。该研修班为期11天,是今年组织开展的首期线上援外培训项目,来自加纳共和国、肯尼亚共和国及南非共和国的35名学员参加此次培训。此期培训班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研讨及云参观考察等方式,向研修官员分享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提升疫情应对韧性、推进疾控中心体系建设和加强公共卫生管理的经验,促进国际抗疫合作、与非洲国家在公共卫生人员能力建设领域的合作与对接。三是开展2021年全省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推进跨进电商业务快速发展, 2021年4月13日我厅在昆明举办业务培训会。三个片区, 16个州(市)商务局以及阿里巴巴集团、京东集团、瑞丽大通实业有限公司等省内外跨境电商企业(平台)部分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培训内容紧扣国际、国内、省内加快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加快云南跨境电商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做出了具体部署;明确了2021年跨境电商的重点任务;深圳跨境物流公司专家对跨境电商的政策做了解读,本次培训,对有有序有效加快云南跨境电商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开展“走出去”业务培训。为支持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合作,2021年6月22日,云南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了云南省企业“走出去”培训工作会议,重点围绕我省对外投资重点国别投资形势、项目融资渠道、跨境人民币结算、省属及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经营行为等方面进行授课,为我省“走出去”企业加强指导、防范法律风险做好服务,并充分发挥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保等金融和保险机构力量,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推动我省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

  五是开展行政执法证考试。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适应商务执法工作需要,提升商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云南省商务厅于2021年6月17日组织了2021年第一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此次网上考试在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场举行,全厅共37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换证、新办证考试,考试通过率达95%以上。这是我厅首次使用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通过此次考试,进一步加深了商务干部对行政执法重点内容的理解,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记、以考敦行”的目的,为提升商务依法行政能力蓄积了新的动能。

  (九)协助法院执行民事判决

  根据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云31执恢35号之一,我厅积极协助法院执行关于云南兆能木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云南普惠出口有限公司有关事项,行政裁定已发生法律效率。

  四、存在的问题

  2021年,在大力推进依法治省所构建的良好法治环境中,全省商务工作有序推进,商务发展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与省委省政府和依法治省办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内贸立法不够健全,如2020年7月国家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后我省职能部门面临执法无法可依严峻挑战。对如何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如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效果,需进一步探索和努力。二是商务执法力量薄弱。由于各地机构改革,部分县市已无独立商务主管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延伸至基层存在一定困难。三是“一网通办”线上线下融合不够。部分事项商务部业务系统与省级政务服务大厅数据对接存在困难。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逐步予以解决。

  五、2022年工作举措

  2022年,商务依法治省工作将以习近法治思想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商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化商务“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八五”普法规划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商务普法工作,根据“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政府全民普法的目标任务,围绕推进落实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实,力争做到既符合中央精神又立足商务发展实际的高质量“八五”普法规划。加大涉商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宣传力度。以《外贸法》、《外资法》为基础,以《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营商环境条例》等为框架,以涉商各类规章为内容,形成商务领域知法懂法用法尊法的浓厚氛围。

  (二)推动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严格履行好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着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落实年度述法制度。落实我省《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有关规定,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进行述法。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完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提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法律问题的工作实效,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商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按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以及目录,接受备案审查。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适时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动态调整。

  (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按照《云南省商务厅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要求,开展公平竞争自我评估审查,并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台账工作。

  (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扎实推进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办”。二是加快“互联网+监管”。三是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持续降低物流成本、口岸通关便利化不断提升。五是做好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六是开展贸易政策合规工作。七是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

  (八)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我厅代拟或制定的文件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深入清理证明事项。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商务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九)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执行现行法律规范赋予本厅的职能。对于变更管理措施的商务管理事项,及时调整管理流程,制定科学的事后管理措施,适应“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需要。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制度,推进成品油批发零售、对外投资合作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十)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对标国际规则起草贸易政策,加强贸易政策合规性审查,减少贸易摩擦诱因。协助做好中国履行向世贸组织的政策通报工作义务,积极推动我省各级各部门履行入世承诺。

  (十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云南省商务厅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按规定配备执法设备和法治审核人员,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十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在厅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主体。

  (十三)强化行政行为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要求达到100%。按要求向人大、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云南省商务厅

  2021年12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wt.yn.gov.cn/articles/3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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