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依法治省办:
按照《云南省2021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将云南省商务厅相关工作情况函告如下: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委依法治省办的业务指导下,省商务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法治云南建设、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依法治省2021年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省和平安云南建设共同推进,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商务法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商务党组(中心组)学习、厅长办公会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八五”普法和商务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定位,用习近平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学法制度常态化,不断增强商务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抓好“关键少数”是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的重要内容,商务厅领导班子带头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根据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全面普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制定《云南省商务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案》,要求厅机关各部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商务厅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精心组织安排部署,组织全厅干部职工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报告会。扎扎实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重在实际行动、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强化商务系统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厅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商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推行《云南省商务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云南省商务厅党组会议制度》《云南省商务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建立党组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作用,不断提高党组织议事决策水平,更好地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
三、依法履行商务行政职能
(一)深化商务领域各项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办法,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服务)”和“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加大推进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在政策制定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增强政策透明度。
一是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任务。推进商务部门有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各州(市)、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我省承接商务部设定的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云南自贸试验区对承接商务部设定的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二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的函》要求,我厅认真对《云南省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确认表》中涉及的商务部门的31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项)进行了梳理,其中,24项以全程网办形式实现省内通办,7项暂不能实现省内通办。
三是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按照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要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摸底排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开展整治“红顶中介”、规范开展行政审批、规范中介结构服务收费和规范中间服务机构监管工作。
四是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现存的省本级5项行政许可、5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确认和2项公共服务(主项)所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证明事项179项,取消证明事项8项。
五是启动政务服务资源目录录入工作。按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全厅31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项的电子证照(证明)信息项录入、核对工作,为打破数据垄断,部门间实现证照共享奠定基础。
六是完成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整改。按照政务服务资源共享相关要求,将存量的6家企业《对外合作经营企业资格证书》基本信息上传至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共享门户,供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共享使用。在全省“多证合一”改革措施中,商务领域整合7项;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我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省“一网通办”上线;属于个人办理的高频事项准时上全省“一部手机办事通”。
七是完成“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7项涉及商务的备案管理事项(含下放州市事项)纳入多证合一管理范围,实现企业“证照同办”。
八是持续对自贸试验区和协同创新区进行赋权。在第一批赋权清单基础上,2021年,再向自贸试验区和协同创新区下放43项赋权清单,达到赋权赋能的目的,为园区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动重点领域商务立法。在认真学习各地贸易促进政策及立法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云南贸易促进政策与发展现状,积极探索符合全省对外贸易发展的促进立法工作,推动我省建立完善的贸易促进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商务事业的发展。一是为加快推动云南自贸试验区发展,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云南的改革试点任务,提请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项目列入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二是聚焦商务重点执法工作,积极申报立法计划。2020年7月国家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后我省职能部门无法可依。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申报将《云南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立法项目列入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三)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法,依托云南省商务厅 “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抽查。调整完善抽查工作计划任务库、抽查事项清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等基础信息库。2021年共制定部门统一随机抽查计划11项,部门联合计划5项(发起3项,配合2项)。调整规范执法人员库建设。加强与省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实现市场主体证照监管信息互联、数据共享,制定完善各项业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三)全面执行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和规范合法性审核工作,2021年合法性审核文件共27件,从源头上保证了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此外,我厅2015年制定的《云南省商务厅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实施5年,相关规定已不适应形式发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2015版《规定》进行了修订,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年度规范性文件报备2件,合法性审查率100%,有效控制办文数量,完善办文程序,提高办文质量,有效避免政策层面引发贸易争端的风险。
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维护商务领域市场秩序。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主动开展行政执法,维护群众利益,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重点商务领域监管治理,加大“六稳”“六保”,成品油零售、商业特许经营及开发园区安全生产检查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商务信用信息与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共享机制,深入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持续强化信用约束监管。
(一)增强法治服务为民实效。厅党组会议多次研究“六稳”“六保”工作,特别对“六稳”任务中直接涉及商务的“稳外贸、稳外资”,以及“六保”任务直接涉及商务的“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等内容进行专题研究,通过“两稳一促”(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各项举措,确保了云南商务各项指标快速增长,市场主体恢复到疫情之前水平。一是在健全惠民服务措施上,积极参与商务领域西南五省“跨省通办”,为企业提供跨省办事便利服务。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办事效率和便利度。二是在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上,加快中医药和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功能。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加大对企业的随机抽查力度,协同发改、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拒绝失信企业承揽商务领域项目。三是在优化涉企审批服务上,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做到“应放尽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方便市场主体网上业务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在自贸试验区落实“外贸+金融”、“通关+物流”服务模式,便利企业在线办理融资、担保、结算、出口信用保险、货运保险等各类业务,会同海关切实落实“降成本”措施,降低守法合法企业风险商品查验率。四是在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上,以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为重点,加快商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五是在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评价体系上,依托商务部网站和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认真落实“好差评”评价工作,尽管市场主体对部门评价的数据不多,但在参与评价主体中,“好评”率100%。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全面促进我厅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执法部门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加强对“三项制度”的宣传学习。制定了《云南省商务厅关于报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开展广泛学习宣传。二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及时公开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内容,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三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此外,配合省司法厅开展全省三项制度和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于2021年11月赴迪庆州、丽江市、县两级相关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和政务服务窗口进行实地检查,评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共10卷,并出具评查报告。
(三)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反馈2020年度民营企业评议商务部门工作情况和评议结果的函》(云联函〔2021〕 4号)的要求,省商务厅于2021年4月9日下发了《云南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度民营企业评议商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整改的通知》,责成怒江州商务局对民营企业评议商务部门工作中实名反映的2个具体事例经核实后,予以处理,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责成临沧市、昭通市、西双版纳商务局对民营企业非实名反映的具体事例予以关注,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目前企业反映的2个具体事例已核实处理完毕,怒江俊成商贸有限公司对所反映的2个问题答复表示认可。临沧市、昭通市、西双版纳商务局对民营企业非实名反映的具体事例予以关注,并针对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开展依法治省和平安云南建设工作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平安云南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新要求,主动适应云南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为全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落实“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和启动《商务“八五”普法规划》,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已有序开展。制定《2021商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为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2021年平安建设工作要点》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不断提升平安云南建设水平。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点,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机关普法的首要任务,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为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主题活动,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保密红色传统教育和保密知识教育竞赛、“全民反恐共筑平安”主题宣传季活动、安全生产和疫清防控常态化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在线答题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商务执法活动中,侧重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年内开展了对外投资、跨境电商、“走出去”、双随机、现代物流、对外劳务合作等履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强化法治保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行政执法证考试。于2021年6月17日组织了2021年第一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全厅共37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换证、新办证考试,考试通过率达95%以上。通过此次考试,进一步加深了商务干部对行政执法重点内容的理解,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记、以考敦行”的目的,为提升商务依法行政能力蓄积了新的动能。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部门建设文明建设。2021年省商务厅驻盐津县万古村工作队立足自身专业优势和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深入开展送法入院坝、送法进课堂、送法下乡村等活动,引导农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扎实开展 “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系列活动。此外,省商务厅邀请来自巴基斯坦、西班牙、澳大利亚、多哥等国家的 20 余名驻滇外资企业代表到省博物馆参加“云南省建党 100 周年成就展”。通过实地参观建党百年来云南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巨大的成就,充分展现云南百年发展的沧桑巨变和辉煌成就,充分展示云南良好的营商环境及外经贸发展潜力,通过讲好云南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坚定外商投资企业在滇发展的信心。
(五)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阵地,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手机报、微信、QQ群等信息平台,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法规知识,持续不断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以及保密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制度,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商务发展年度工作计划(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年内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以上,举办了1次法治专题讲座,领导班子年内听取2次以上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党政第一责任人将学法用法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认真组织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活动,按时报送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与商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国家安全观融入日常管理之中。适时安排开展对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发现安全隐患,认真抓好整改。督促油库、加油站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和消防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油库、加油站等重点设施节日期间的安全运行和成品油市场的平稳供应;继续开展餐饮企业安全生产督导工作。
(八)协助法院执行民事判决。根据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云31执恢35号之一,我厅积极协助法院执行关于云南兆能木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云南普惠出口有限公司有关事项,行政裁定已发生法律效率。
(九)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23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12345”热线,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2021年,在大力推进依法治省所构建的良好法治环境中,全省商务工作有序推进,商务发展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与省委省政府和依法治省办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内贸立法不够健全,如2020年7月国家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后我省职能部门面临执法无法可依严峻挑战。对如何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如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效果,需进一步探索和努力。二是商务执法力量薄弱。由于各地机构改革,部分县市已无独立商务主管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延伸至基层存在一定困难。三是“一网通办”线上线下融合不够。部分事项商务部业务系统与省级政务服务大厅数据对接存在困难。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逐步予以解决。
五、2022年工作举措
2022年,商务法治建设工作将以习近法治思想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商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化商务“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八五”普法规划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商务普法工作,根据“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政府全民普法的目标任务,围绕推进落实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实,力争做到既符合中央精神又立足商务发展实际的高质量“八五”普法规划。加大涉商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宣传力度。以《外贸法》、《外资法》为基础,以《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营商环境条例》等为框架,以涉商各类规章为内容,形成商务领域知法懂法用法尊法的浓厚氛围。
(二)推动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严格履行好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着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落实年度述法制度。落实我省《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有关规定,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进行述法。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完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提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法律问题的工作实效,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商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按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以及目录,接受备案审查。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适时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动态调整。
(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按照《云南省商务厅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要求,开展公平竞争自我评估审查,并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台账工作。
(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扎实推进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办”。二是加快“互联网+监管”。三是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持续降低物流成本、口岸通关便利化不断提升。五是做好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六是开展贸易政策合规工作。七是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
(八)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我厅代拟或制定的文件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深入清理证明事项。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商务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九)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执行现行法律规范赋予本厅的职能。对于变更管理措施的商务管理事项,及时调整管理流程,制定科学的事后管理措施,适应“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需要。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制度,推进成品油批发零售、对外投资合作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十)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对标国际规则起草贸易政策,加强贸易政策合规性审查,减少贸易摩擦诱因。协助做好中国履行向世贸组织的政策通报工作义务,积极推动我省各级各部门履行入世承诺。
(十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云南省商务厅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按规定配备执法设备和法治审核人员,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十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在厅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主体。
(十三)强化行政行为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要求达到100%。按要求向人大、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云南省商务厅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