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21〕33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支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等相关工作,根据预算管理和《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相关规定及有关工作通知要求,按照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提资金安排建议,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项目名称: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代码:Z145110010028),具体支持事项、金额等见附件。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最终支持的地区及其补助金额结合2022年绩效评价等情况确定。
服务业发展资金目前参照直达资金管理,请你厅(局)按照有关管理要求,及时完成预算提前下达等工作,并组织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其中,关于本次提前下达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相关资金预算,统筹用于支持该综合示范工作,最终支持的示范县及其补助金额结合2022年绩效评价等情况确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实现年度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汇总表(不发地方)
2.提前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情况表(分发地方)
3.服务业发展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不发地方)
4.服务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2:提前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情况表(分发地方).xlsx
附件4:服务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