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潭检察院、公安局、人民银行平潭支行联合推出的反洗钱案件线索跨部门协同机制获评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8批“全国首创”创新举措。
近年来,平潭检察院联合公安局、人民银行平潭支行推出反洗钱案件线索跨部门协同机制,充分发挥三方各自优势,集成三方系统力量,通过线索移送、银行协查、检察监督、会商联查等方式,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
线索交叉移送,避免可查性线索流失
2021年3月,平潭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人民银行平潭支行创新反洗钱案件线索跨部门协同机制,任一单位发现洗钱犯罪线索的,即向另外两家单位移送线索或可疑报告,通过线索交叉移送,有效整合检察机关专业、公安机关侦查和人民银行数据,解决传统反洗钱工作中洗钱犯罪线索单向移送容易形成信息孤岛问题,进一步增强洗钱犯罪打击力度。
机制运行以来,三家单位已排查反洗钱犯罪线索10件,从中立案侦查5件,实现平潭地区洗钱犯罪立案零突破,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引入人行协查, 提升洗钱犯罪办案质效
在检察审查环节,平潭检察院引入人民银行协查,充分发挥银行数据优势,追踪资金链条,审查资金去向,深挖洗钱犯罪线索,进一步提升洗钱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2021年6月,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承办人发现吴某等人存在提供其个人资金账户用于接受、转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所得的事实,立即向人民银行发出协查函,商请协助对吴某等人名下账户开立及资金交易开展反洗钱调查。人民银行通过追踪资金、固定证据、分析研判等手段,为查清洗钱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三方会商联查,形成打击犯罪长效合力
2021年3月,平潭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发现薛某提供资金账户帮助林某等人接受、转账集资款,涉嫌洗钱犯罪,三家单位随即召开反洗钱案件联席会议。平潭检察院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三家共同联审会商、分析研判,认为应当对薛某以涉嫌洗钱罪立案侦查。
立案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与公安机关共同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洗钱罪“一案双查”,最终薛某被依法批捕。
三家单位通过定期会商、联动联查,将反洗钱调查、线索移交、立案审查、刑事侦查、检察审查等多环节并行办理,在立案时机和审前程序上提质增速,有效解决洗钱犯罪线索成案率低、处置周期冗长等问题,推动优化金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