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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有效利用外资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时间:2021-11-11 作者:佚名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近日,商务部印发“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国利用外资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绘制了未来五年利用外资的蓝图。“十四五”时期,在吸收利用外资中,我国将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稳总量优结构,坚持服务稳链固链,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外资联接国内国际的独特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

  吸收利用好外资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是制度型开放,要求我们对标先进国际经贸规则,政策措施透明、可预期;实现营商环境法制化、市场化、国际化,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市场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知识产权保护严格有度,开放支持政策合法合规,国际国内经济循环畅通,风险防范安全可控。

  吸收利用好外资要求持续减少外商投资市场准入限制,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持续努力优化外资营商环境,为外资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加大外资保护和促进力度,提升引资效能,稳定外资预期,提高吸引外资的国际竞争力,保持外资稳定增长,巩固利用外资大国地位。

  吸收利用好外资要求注重优化外资结构,提升外资质量,发挥外资推动创新、平衡、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功能。为了提升外资质量和水平,需要不断完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支持外资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切实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推动创新发展;加大中西部地区承接外商投资转移基地建设力度,鼓励中西部外商投资,助力平衡发展;鼓励环保产业外商投资,加大环保投入,推动绿色发展;完善外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保护外资企业劳动者权益,实现共享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t.yn.gov.cn/articles/3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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