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内江市商务局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简称《新促进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促进法》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相应的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并增设了“监督检查”专章,明确提出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依据,对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贯彻落实《新促进法》,持续强化政策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引领中小企业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合法权益,依法经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引导各类社会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营造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