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政策范围再扩大 2021年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广西复制推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政策,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方案》及相关操作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前期实践经验,将部分创新试点业务复制推广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和崇左片区。 一图读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政策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以来,截至2021年9月30日,钦州辖区累计办理试点业务44笔,业务量合计298643.11万元。目前,中马创新五项试点任务已全部落地,业务量合计817311.21万元。 那么,重点来了! 此次广西复制推广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政策 有哪些亮点呢? 范围更宽 政策更便利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业务复制推广管理规则具体包括: 放宽试点银行的境内地域范围。在支持南宁市和钦州市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试点的基础上,允许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范围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要求备案成为试点银行。 拓宽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业务的境内范围。试点银行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按照“展业三原则”,凭客户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和崇左片区的直接投资、跨境融资、其他投资等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企业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将“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业务白名单”按推荐片区调整为“XX自贸片区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业务白名单”,名单内企业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分别商各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确定,并通过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业务管理系统发布。 拓宽境外项目贷款业务的境外范围。允许试点银行在“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基础上,向东盟国家市场主体提供人民币贷款,重点支持马中关丹产业园区、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文莱—广西经济走廊等与广西经贸往来密切的重要跨境合作园区(项目)企业发展。 如未特别说明的,在推广后区域开展的相关创新试点业务参照前期试点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下 一 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将持续推进金融创新试点工作,推进面向东盟跨境金融创新,让更多金融机构和企业共享改革红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推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