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防城港市港口和物流发展局,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广西供应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397号)(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工作台账(模板见附件2),推荐一批作为商务部重点联系的商贸物流企业(模板见附件3)。以上材料请于8月27日下班前反馈至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施雨玲,联系电话:0771-2211825,邮箱:gxswtltc@126.com。
附件:1.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台账(模板)
3.重点联系商贸物流企业推荐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