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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宗标准地 开启项目建设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1-09-04来源: 山西省商务厅 作者:佚名

  企业拿地即开工——这是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贯彻落实“标准地”改革取得的最新成果。截至目前,已完成14宗共748.12亩“标准地”的组卷报批工作,是全市“标准地”组卷出让最多的开发区。

  树牢“标准地”效益意识。开发区通过用地出让标准化、审批监管便捷化,实现“拿地即开工”。政府按标出让,企业对标拿地,审批推行承诺制,最大限度地提升土地供应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充分体现了新发展理念要求和高质量发展导向。

  优化“标准地”指标体系。根据区域评估,产业规划、产业准入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联合相关部门会商确定地块出让标准,建立切实可行的新增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的投资、能耗、环保、规划、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在去年出让2宗“标准地”试点基础上,结合产业类型和项目特点,建立“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推行“一地一议”,并适时作出调整。

  建立“标准地”约束机制。将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及约束性指标纳入标准地使用协议,明确约定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标准及奖励措施,划定未按期达到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标准的违约责任,加强工业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建立土地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确保“标准地”出让依法依规。

  鼓励“标准地”灵活供应。工业项目用地采取“一企一策”、“先租后让”或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地,实现“地等项目”。项目(企业)在用地需求时,需签订《项目入区保证金协议》,并按30000元/亩计一次性缴纳保证金。项目用地保证金在项目(企业)缴纳项目用地款时,全额退还。对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或项目开工建设严重不达序时进度的或三年内未投产达效的下达限期整改书面通知书,拒不整改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完善“标准地”保障机制。企业根据承诺条款自主开展设计和施工,履行承诺事项。规划建设和投融资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办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手续,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动态监管,检查企业履行承诺情况,推动项目按照承诺条件和相关标准施工。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照合同和承诺内容,对企业投资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在“标准地”改革有效推进下,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预计将以“标准地”挂牌出让工业用地14宗748.12亩,实现年度“标准地”改革目标翻两番,涉及11个项目,将有8个项目开工建设,到年底可新增4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预计2022年将有1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入统,“标准地”快速出让,真正开启了项目建设“加速度”。


原文链接:http://swt.shanxi.gov.cn/Main/cmsContent.action?articleId=b3738a67-cbd8-498b-be63-39f4f592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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