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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三个特点

时间:2021-08-21 作者:佚名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2021年8月19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经济日报记者】:商务部目前正对《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前试行版管理办法已经实施9年,可否介绍一下此次修订的背景,以及新版管理办法进行了哪些调整?

  【高峰】:现行《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于2012年发布,实施9年来,对于加强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修订实施和商务发展的不断推进,原有商务领域标准管理体制机制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亟需修订相关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们于去年11月启动了对《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突出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在标准制定上,突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专家对标准的技术把关,确保标准质量。在标准实施上,进一步明确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同时鼓励制定实施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动企业和社会团体在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采用推荐性标准,发挥标准在引领行业发展、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支撑作用。

  二是突出标准化治理能力建设。对商务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做出全方位、全过程规定。设立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协助商务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对标准制定的立项评估、技术审查以及实施后的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监督的主体、职责和措施。同时,商务领域标准在制定、实施过程中,要确保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是突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鼓励商务领域标准与国外标准相互转化应用,使标准化工作与国际规则深度融合,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下一步,我们将对公开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相关的修订工作。谢谢。


原文链接:http://swt.shanxi.gov.cn/Main/cmsContent.action?articleId=07de02df-9053-4cea-b338-8915e0c02e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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