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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西藏交易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19来源: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佚名

  

  为做好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大型活动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请统筹做好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疫情防控和交易团组建等工作的通知》以及《第三届进博会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第三届进博会专业观众个人防疫工作准备指引》等规定要求,西藏自治区交易团制定了如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成员单位、各参会成员务必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大型活动的关系,以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大型活动场所和期间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领导机制

  (一)设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组 长:张 福 生 西藏自治区卫健委疾控处处长

  成 员:巴桑泽仁 西藏自治区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所主管医师

   徐 树 强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外贸处副处长

  (二)职责分工

  商务厅:负责西藏交易团活动统筹;协调行业(企业)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信息收集和初步筛查。督促配套活动地点(场所)落实主体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负责参加活动人员信息收集,避免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活动。负责必要防疫应急物资的准备。

  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活动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协调医疗机构对我区工作人员和参会人员在藏及在沪期间健康排查和医疗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必要防疫应急物资的准备。

  疾控中心:指导我区参会人员在藏在沪期间防控措施的落实,消毒指导等工作;跟团全程负责西藏交易团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做好必要防疫应急物资的准备。

  其他各成员单位:切实担负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本单位参会人员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主要措施、要求

  (一)、展会前准备

  1.所有参会人员至少于抵沪前24小时在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上,按提示注册“随申码”(上海市防疫健康信息码)。“随申码”相关信息将于证件系统相关联,并作为入场的必要条件,“随申码”信息不全或异常不能入场。

  2.所有参会人员抵沪前需前往西藏自治区核酸检测医疗指定机构(附件1)进行核酸检测,且需将核酸检测结果上报至中国进口博览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www.ciie.org,使用本单位专业观众注册账号登录),同时务必勾选同意《关于“自我健康监测”和“健康承诺”有关事项的承诺》(附件4)。检测报告电子版请提供西藏交易团秘书处备案,纸质版在参会期间需随身携带。

   3.自治区商务厅做好我区工作人员和参会人员健康信息的收集和初步排查。团内所有参会人员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 天体温记录)。

  4.在填写《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2)、《健康承诺书》(附件3)时,要按照《关于“自我健康监测”和“健康承诺”有关事项的承诺》(附件4)要求,如实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

  5.前往上海前,自治区商务厅、卫健委做好我区参会人员防疫物资筹备,对主办地住宿的消杀工作提出要求,如在主办地集中住宿处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区,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异常人员的体温复测和待送人员停留;观察区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需配备临床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有必要的配备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不能使用空调系统。

  6.活动期间自治区商务厅、卫健委确保我区集中住宿处消杀、应急物资和个人防控用品的准备(口罩、快速免洗手液等防控用品)。

  (二)展会期间卫生防疫

  1.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在我区配套专项活动会场入口对每位入场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入场。所有参会人员进入展区后配带口罩。入会场前所有人员用消速免洗手液洗手。

  2.在沪期间,每位交易团成员每天按照要求实行体温健康状况监测,实行“零报告”。

  3.加强室内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4.我区参展场所根据主办方制定的人员路线和分流措施,适当控制参会人员的数量,场所内外避免出现人群聚集。

  (三)关于参会人员的各项要求

  1.时间要求

  (1)按照第三届进口博览会时间段,参会人员首次入场须具备 7 日内有效(以采样日期为准)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果报告上无采样日期,则需具备5 日内(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核酸检测情况在首次入场时校验;首次入场后,后续日期继续入场观展,无须再进行核酸检测。

  (3)自我健康监测指的是参会人员提前 14 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记录体温(外地抵沪人员为抵沪前 14 天)。

  (4)健康承诺书填写及签署时间为:外地抵沪人员为抵沪前 1天。

  (5)《健康监测记录表》和《健康承诺书》纸质版请在抵沪第一时间交给西藏交易团秘书处防疫专班,以便及时进行防疫报备。

  2.个人健康要求

  我区所有参会人员在填报《健康监测记录表》、《健康承诺书》相关信息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承诺不实、隐瞒病史和接触史、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相应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责任落实到个人。

  四、清洁与消毒

  (一)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柜台、休息区、服务台、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

  (二)垃圾桶消毒。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三)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四)方便参会人员洗手。主办方确保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咨询台和进口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五、疫情应对

  (一)赴沪参会前

  1. 参会前初测体温异常人员处理。当出现体温异常人员时,按照我区疫情防控结合各地市防控有关要求进一步排查核实,相应人员不再参会。

  2.参会前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我区参会人员在藏期间经核酸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出现疑似新冠病例症状,及时就地隔离,其本人及其密切接触者不再参会。

  3.参会前出现确诊病例时,立即转运到定点救治医院;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搜索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公安厅协助排查,各成员单位配合提供人员有关信息,确认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后,将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到指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14日隔离医学观察。疾控中心组织开展终末消毒。

  (二)在沪参会期间

  1.参会期间初测体温异常人员处理。当出现体温异常人员时,按照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大型活动期间疫情防控总要求,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一步排查核实。

  2.参会期间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人员时,应及时送往隔离观察间,由现场医学观察区的医务人员进一步排查核实,必要时送定点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做进一步排查。在疫情防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3.参会期间出现确诊病例时,按照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对新冠防控相关要求,进行配合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t.xizang.gov.cn/xxgk/jl/202010/t20201020_179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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