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虎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日喀则加快推进高原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自治区加大对日喀则农牧区物流网络节点建设的支持力度”内容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农牧区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关心,对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建议中提到的日喀则商贸流通体系现状是我区农牧区流通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您提出的三条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我区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为做好农牧区商贸流通工作,建立完善流通网络体系,我区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5)》,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藏政办发〔2021〕1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8〕53号)、《商务厅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 工商局 质监局 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西藏自治区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商发〔2018〕115号),并组织编写了《西藏自治区面向供给侧改革的物流业降成本、补短板战略与对策研究》。这些文件的出台为加快我区物流业发展,降低物流成本提供了政策支持。
“十三五”时期,我区累计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10.35亿元,支持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个,城乡商贸流通体系逐步完善,冷链仓储面积达到11.3万平方米。投入资金6.77亿元,支持边境小康村商贸流通产业和民族手工业加工项目建设。落实中央口岸建设资金6.9亿元,完善口岸查验设施,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落实中央服务业资金8.49亿元,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初步实现电商服务全覆盖。支持日喀则市农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项目8个,总投资0.36亿元;口岸、边贸基础设施建设30个,总投资6.27亿元;安排资金8000万元支持日喀则市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整区推进支持事宜正在沟通协调中);支持仲巴县实施了偏远乡村果蔬配送试点工程。为做好“十四五”时期商贸流通工作,我们根据国家进一步补齐冷链物流短板设施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区交通、区位、产业等情况,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冷链物流建设方案》,拟通过“培育一个中心,建设两通道、三走廊、四节点、多支点”的物流基础设施,形成连接区内区外、辐射城乡、带动农牧区、覆盖农牧业生产的物流配送体系。其中,通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在日喀则市和拉孜县建设2个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在南木林等13县建设县域内标准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含7个边境县)。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四件大事”,实现“四个确保”,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商贸流通现有资源,畅通商贸流通堵点,补齐产业链供应链设施短板,培育商贸流通主体,构建更加高效的商贸流通体系。
一是结合全区实际,进一步优化商贸流通节点规划,不断完善骨干流通网络。依托拉萨国家物流枢纽、日喀则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节点,加快中心城镇、区域交通骨干网络商贸设施建设,形成“物流产业园+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的三级城乡配送网络。
二是加大对商贸流通主体的培育力度,加快农牧区商贸物流资源整合,建立多元化的配送体系,提高商品配送效率。通过开展“农超对接”(农畜产品进商超)、“农社对接”(农畜产品进社区)、生鲜电商等形式,积极搭建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建设高效、畅通、安全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三是依托供销合作社改革、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和偏远乡村果蔬配送试点工程等,加快乡村配送末端网络建设,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着力解决乡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是坚持屯兵和安民并举、固边与兴边并重,以满足边境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为切入点和突破点,给予边境地区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政策倾斜。
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