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实施我区“四位一体”综合改革的指示批示精神,有效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安排,2021年8月16日,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我区“四位一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专题研讨会,会议广泛听取区中直相关部门对《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四位一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旨在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今年“四位一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会议邀请了区党委农办,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中国银保监会西藏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西藏藏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厅政策法规处。
会议首先由区商务厅(供销合作社)主任龙大克同志向与会部门通报前期一对一对衔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并就《实施方案》起草背景、起草思路进行了阐释。随后与会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充分研讨,对《实施方案》中涉及各自行业领域的内容提出了客观、中肯、合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四位一体”综合改革方向和落地措施,与会单位纷纷表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站在服务“三农”工作大局的高度,结合各自职能充分发挥优势,全力配合区供销合作社推进“四位一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区供销合作社将充分吸纳与会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确保“四位一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见效,为农牧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产、供销、物流和资金融通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事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