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主动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蒋连生同志严格执行《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推动落实,主动部署过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布置2020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主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2.建立法制审核全覆盖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规定》,严格做到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事后按时备案;二是对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措施实施合法性审查、贸易政策合规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三审合一”审查;三是要求自贸试验区等重大工作必须处理好改革创新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
3.依法依规进行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对政策性文件、行业发展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全部纳入厅长办公会和厅党组会集体审议事项。
4.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带头落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安排学习与商务领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明确要求坚持不断提高商务干部法治素养,对全区商务系统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培训。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推动取消“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设立及变更的审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等3项行政许可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1项其他行政权力,下放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至市级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截至2020年12月底,共取消直销企业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等10项行政许可事项。二是不断减证便民,共取消12项部门证明材料,涉及行政服务事项19项。三是持续推动审批“前后台”融合改革,将拍卖许可审批业务移交窗口办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办理时限平均缩短4个工作日。四是优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办事流程,证明材料改由内部核验,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遗失证书不用登报声明,可在我厅门户网站免费公示。
2.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充分沟通对接,积极推动完成跨境贸易和对外开放相关营商环境指标任务。积极参加自治区层面有关营商环境的培训会、协调会、工作推进会等20余次,指导地市参与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收集整理贸易投资数据,研究分析并撰写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30余份,定期报送进展情况。主动挖掘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亮点和创新经验,形成典型案例报送自治区营商办。2020年,我区通关服务不断优化、对外开放度显著提升。进出口环节需验核监管证件从86种减至46种,比2017年减少近一半。2020年,广西口岸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为7.12小时,比全国平均水平快36.26小时,全国排名第1;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为0.83小时,比全国平均水平快1.47小时。
3.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切实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取消了外商投资设立变更审批、备案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9年版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出台后,我厅积极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广西实施分工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0年2月25日印发实施。为进一步明确商务领域责任分工,我厅对涉及我区商务领域的8项许可准入类事项进行详细梳理,并于2020年3月9日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广西商务领域实施分工方案》,全面推动商务领域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
4.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管方式。指定专人管理维护“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好监管信息汇聚工作,提高监管事项覆盖率,完善联合监管。跟踪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情况,掌握相关数据并录入系统。汇总整理各类信息数据,及时更新12345知识库。截至2020年12月,监管行为覆盖率达66.67%,联合监管行为覆盖率达100%,双随机行为覆盖率达75%,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要求,继续对厅本级权责清单和市、县、乡规范化通用目录进行调整更新,并报送自治区党委编办,对指导市、县商务部门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出台。我厅在研究国内31部开发(园)区条例、自贸试验区条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前海自贸片区、海南自贸港的最新做法的基础上,吸收新加坡等自贸港资料和RCEP等国际规则,对标一流标准,牵头组织起草,并推动《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条例》出台,为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和制度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在条例立法过程中,历经3次各部门座谈会、3场专家论证会,7次征集自治区各部门意见,2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次集中封闭修改,5次建设指挥部指挥长会议研究和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条例》起草中遇到的38个重大问题和三个核心问题,经过自治区人民政府、人大财经委和法工委审议,共有40多轮修改,于2020年9月22日经过广西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当天公布生效,成为第五批新设6个自贸试验区中最先出台、最先实施的条例,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指出:条例为把自贸试验区建成新时代广西改革开放的新高地和创新发展的先行区,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张晓钦副主任认为“自贸试验区条例涉及面广、时间紧、情况复杂,仅用9个月时间,出台这么一部高水平的自贸试验区条例,这在广西创造了历史”。
(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机构改革工作部署,2020年配合自治区党委编办、市场监管局推动商务执法纳入统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目前,14个地级市中已有10个市商务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到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移交或撤销的商务行政执法队伍42个,其中市级10个、县(区)级32个,移交编制216个、执法人员181人。
2.加快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管理机制。2020年,我厅持续推进《广西商务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商务重点工作相结合,探索开展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0年,我厅持续推动广西商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商务系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落实,指导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执行好“三项制度”和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目录,在本厅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对执法信息进行集中公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14个市商务局均已制定商务执法权责清单,制定自由裁量基准实施细则,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8个市商务局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2020年涉及我厅的行政诉讼案件1起(二审),我厅工作人员认真对待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应诉并胜诉。
2.妥善处理信访、信息公开等工作。2020年,我厅妥善处理相关信访事项22件,商务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42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件。
3.积极稳妥推动政企脱钩,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2020年,我厅积极推动完成41家直属困难企业出清任务,涉及总资产约13亿元,总负债约36亿元,涉及需安置职工120人,离退休2202人。在处置过程中,共妥善解决群众有关安置补偿、旧房改造、退休补贴、离休医疗待遇、拖欠社保、公积金、医保、职工工资、生活费等信访诉求48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厅持有效期内执法证人数为36人。2020年,组织全厅机关干部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2.开展法治和执法培训。2020年7月,我厅举办全区商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内容涵盖立法知识及《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商务法治工作概述、《民法典》解读和政务服务相关政策解读等课程。全区商务系统法治工作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计50多人参训。2020年9月,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邀请自治区统计局领导为我区商务系统统计工作人员和厅机关干部作讲座。各业务处室还结合《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条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宣讲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商务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依法统计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方面
由于商务部对各省市商务部门制定权责清单缺乏统一要求,导致各省商务部门、各市商务部门公布的权责清单在项目名称、子项划分、许可事项认定、处罚项目名称认定等方面均有差异,商务执法的统一性、标准化、规范性有待改进。
(二)市场监管体系改革方面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商务领域执法职责统一划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目前,南宁、桂林、北海、防城港、来宾、崇左等10个市大部分县区商务执法队伍和人员已划转至市场监管部门或城市综合执法局。其他设区市也正在按照《实施意见》,推进商务执法职能的划转。但是,自治区和各市商务领域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边界未明确,执法人员、队伍难以保障,商务领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存在较大困难,执法交叉和执法漏洞的问题亟待解决。
(三)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方面
根据我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厅连续3年上报《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立法项目,并组织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大法工委等相关部门赴先进地区调研,不断修改完善立法草案。但由于当前我区报送的立法项目太多,几年均未能列入当年立法计划。此外,随着国家在外商投资、边境贸易、成品油、旧机动车拆解、医疗废弃塑料等领域的改革深入推进,相关领域的地方立法工作也急需加紧推进。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
在我厅答复申请人政务信息公开要求过程中,申请人滥用申请权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不满足就以提起行政复议相威胁。部分申请人就相同事项频繁要求我厅公开政府信息,并且要求纸质答复,致使浪费大量的行政资源。
(五)涉外法律服务方面
我区商务部门熟悉国际经贸规则和涉外法律的人员很少,同时,我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缺乏,熟悉国际经贸规则,实际办理涉外法律纠纷业务的律师团队很少,在我区企业开展对外贸易、“走出去”业务遇到涉外法律纠纷时,我区的律师团队难以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尤其是遇到其他国家对我区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时,商务部门、我区的律师难以给予企业及时高效的指导和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谋划“十四五”商务法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厅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商务法规体系,促进全方位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以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廉洁高效的商务法治机关为目标,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商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一是进一步下放或集中审批权限,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服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三是进一步推动电子政务和网上审批。四是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现审管分离,放管结合。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法制审查、管理
一是积极推进厅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适应改革和商务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根据清理结果,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开发布。二是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厅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和贸易政策合规评估工作,切实强化竞争政策实施和贸易合规工作。
(三)积极推动商务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加强对厅内各项法治建设规章制度的动态化管理,形成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定期对有关制度进行修订、调整,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要求,确保厅内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进一步配合自治区党委编办和市场监管局将商务执法纳入统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理顺执法体制。
(四)加快推进商务立法
积极组织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外商投资、边境贸易、成品油、旧机动车拆解、医疗废弃塑料等领域的立法调研,加快推动相关立法进程。
(五)积极履行行政诉讼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意见,创新和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认真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把握行政诉讼规律,提升行政应诉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加强行政诉讼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商务部门行政应诉人员的专业素质。
(六)加快培育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
我厅将积极推动自治区司法厅、广西贸促会、广西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推动本地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联合开展涉外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涉外法律研究,加强与涉外企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涉外法律需求,提高商务主管部门涉外法律实务能力建设,培养壮大我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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