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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家政劳务输出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08-19 作者:佚名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索 引 号

  53000000151/201900024

  有 效 性

  

  主题分类

  内贸/家政

  发文字号

  云商发〔2019〕24号

  发文机关

  云南商务厅

  发布日期

  2019年5月27日

  

  各州市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提升“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家政劳务输出基地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9〕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下列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支持基地建设的名单

  除商务部确认昆明市和永胜县承担家政劳务输出基地的建设任务外,我厅已下拨专项资金支持曲靖市、昭通市建设家政行业培训示范基地。2019年,我省承担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任务的地区为: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和永胜县。

  二、基地承担的主要任务

  (一)开发劳动力资源。家政劳务输出基地要加强与贫困县相关部门协调,采取多种方式向贫困人口宣讲我省“云嫂入沪”等家政扶贫政策,鼓励家政服务企业进村入户,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形式宣讲家政服务从业前景,吸引贫困人口进城从事家政服务。

  (二)开展技能培训。以实现就业为目的,按照市场需求组织当地有意向从事家政服务的贫困人口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专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养老护理员、钟点工、育儿嫂、月嫂等家政服务员技能培训,同时开展餐饮、住宿、理发等其他生活服务领域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确保学员培训合格后即可上岗就业,可邀请中心城市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参与授课,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建立对接平台。各家政培训基地要建立与中心城市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类企业的精准对接,通过定期组织家政服务企业举办岗前培训、技能培训、从业人员等级评定、招聘会宣讲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安排更多贫困人口从事家政服务,不断增强培训基地的辐射范围和输送能力。各家政培训基地要主动把基地信息纳入商务部“百城万村”家政扶贫供需对接平台,自2019年5月份起,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填报本地区贫困人口外出从事家政服务的意向数据和已实现就业的成效数据,所填报数量要求准确和真实。

  (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省商务厅支持昆明市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各培训基地要建立起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收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从业经历、技能水平和用户评价等信息,共享到昆明家政诚信平台(www.ynjzpt.com),通过客户满意度评价、信息公示等手段,逐步实现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档案资料联网动态管理,建立起家政企业、从业人员、雇主三方互评互查机制,实现家政服务质量可评价,服务人员可追溯。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家政劳务输出基地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

  2019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商贸处孙英0871-63135027)

  


原文链接:http://swt.yn.gov.cn/articles/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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