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服务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加快培育旅行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提升我省服务贸易规模和质量,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制定了《云南省旅行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8日-9月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云南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张艳芳、段景华
电话:0871-63187859、0871-63210056
传真:0871-63210057
云南省商务厅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