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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发布居民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1-08-19 作者:佚名来源:辽宁省商务厅

  

  

  

  

  

  

  各市商务局: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 为进一步指导住宿、洗染等居民生活服务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生活服务企业有序复工,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 我厅组织省行业协会制订并收集整理了商务部和有关单位发布的部分行业疫情防控指南,供我省企业参照执行。

  请各市认真贯彻落实居民生活服务业各领域疫情防控指南(电子版在省商务厅官网 http://swt.ln.gov.cn/ywxxx/tztg/202002/t20200227_3752479.html下载查看),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生活服务企业承担保障人民日常生活需求的重任,事关民生,责任重大。由于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容易成为病毒传播的高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凸显重要。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生活服务企业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和环节。各地要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制定应急方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并在日常经营中做好各项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三、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和检查。各市商务局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生活服务企业开展检查,防控工作不到位的要责令整改。各市商务局在疫情防控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及时上报省商务厅。

  联系人:宣继雷, 电话(兼传真):024-86894843

  附件:1.中国饭店协会:中国酒店客房防疫自律公约实施指南

  2.中国饭店协会:酒店建筑用于新冠肺炎临时隔离区的应急管理操作指南

  3.中商联洗染专业委员会:洗染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暂行)

  4. 中国美发美容协会:美发美容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暂行)

  5.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辽宁美业防控疫情指南

  6.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中国人像摄影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暂行)

  7.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家电服务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

  8.中商联沐浴专业委员会:沐浴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指南

  9.北京市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家政服务人员防控指引(第一版)

  10.上海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关于家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省商务厅

   2020年2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wt.ln.gov.cn/ywxxx/tztg/202002/t20200227_3752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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