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解读《福建省全面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行动计划》
近日,省商务发展服务小组印发实施《福建省全面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11月15日,中国、东盟、日韩、澳新15国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这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里程碑事件。4月15日,我国正式完成RCEP核准程序,日本于4月28日参众两院全体会议上获得正式批准。目前为止泰国、日本、新加坡、缅甸均已提交东盟秘书处完成核准,其他各国都明确表示,要努力争取在年内完成对RCEP的核准工作,目标是2022年1月1日能够正式生效实施。RCEP作为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将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东亚区域合作极具历史意义的突破,也打开了多边合作和自由贸易的新篇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尹力书记、王宁省长和郑新聪常委副省长、郭宁宁副省长关于RCEP的批示要求,我厅成立工作专班,组建博士服务团,加强RCEP规则学习、研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起草了《福建省全面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征求并吸收采纳了40家相关省直单位、中央驻闽部门和部分重点企业的意见建议,提出了十个方面28条行动计划。
5月24日,省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行动计划》,要求印发实施。全省各地各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就是要为RCEP生效实施做好准备,为我省对外开放、对外经贸合作与交流赋予新内涵、注入新动能、激发新活力。
二、总体考虑
(一)提高认识站位。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同时,站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高度,从我省高质量发展超越全局出发,充分认识RCEP的战略意义、历史意义和实践意义,推动对接RCEP生效实施。
(二)坚持系统谋划。重点围绕RCEP各国关税减让、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开放等规则,结合我省实际,从货物贸易扩大、招商引资增效、闽商出海拓展、重点国别深耕、服务贸易提质、丝路电商扩容、经贸平台发展、综合通道构建、贸易通关便捷、配套服务优化等十个方面提出28条行动计划,着力抢抓机遇,深化与RCEP成员国的经贸合作,促进我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服务新发展格局。通过创建推动经贸促进平台、扩大内外需的重要载体、优化供给的重要引擎,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生产、贸易基地等举措,全面对接RCEP,为我省深度参与国际经贸合作带来更多机遇,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超越。
(四)主动对接机遇。RCEP不仅有利于降低享受关税优惠门槛,也将极大促进区域内贸易合作,稳定和强化区域产业链供应链,还有一个成果,是规定了区域内的原产地累积规则。这些将为我省双向贸易和投资带来较大机遇,我省要早谋划、早对接,主动抓住机遇,对标自由贸易协定(FTA)高标准规则,先行先试,与国际规则对标对表,实现相关政策法规改革,做到改革与开放同频共振。我省各部门需抓紧推进省内相关管理制度改革、衔接,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出来的原产地管理办法和实施指引,完善业务流程、审批流程,有针对性做好相关技术准备,确保协定生效即可落地实施。
(五)积极应对挑战。我省既要抓住RCEP落地实施的机遇,也要充分做好准备,应对更大挑战。必须适应协定实施后更加开放环境和竞争更加充分的新形势,加快对标国际先进产业水平,梳理完善我省的相关质量标准、规则等,促进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提高产品质量实现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尤其服务业更是面临对标更高标准全面升级的挑战。
(六)提升合作水平。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的原则,旨在通过市场优化,辐射带动产业升级,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产销、进出口、双向投资有效衔接,提升我省与RCEP成员国交流合作水平,推动双向经贸合作升级、创新、扩面。
三、具体行动
《行动计划》专项行动围绕货物贸易、双向投资、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等十大行动,提出了28条重点举措,主要有:
(一)货物贸易扩大行动。主要聚焦扩大纺织、鞋服、箱包、陶瓷等传统优势日消品出口;扩大我省智能装备、工程机械、二手车等机电产品出口;扩大茶叶、食用菌等出口及水产品、热带水果进口。
(二)招商引资增效行动。强化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生物医药、海洋高新等产业链招商;加强仓储、冷链物流、跨境电商、金融等供应链合作;强化大项目对接。
(三)闽商出海拓展行动。引导推动建材、鞋服等省内优势产能有序开展对外投资;支持企业开展矿产资源、种养业等资源开发合作;支持鼓励有实力企业牵头建设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区。
(四)重点国别深耕行动。深度拓展重点国别市场,扩大优势产品出口;扩大优质日用消费品、资源型产品进口,进一步优化进口产品结构;推动日韩等国家企业来闽投资,支持引进外资企业开展保税维修业务,加快推进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探索建设中国(福建)-马来西亚“两国双园”。
(五)服务贸易提质行动。加快服务贸易创新试点,推动服务外包转型升级,建设服务出口基地;发挥“数字福建”优势,推动服务出口数字化转型,加快培育数字化产业链,打造“数字自贸区”。
(六)丝路电商扩容行动。拓展“丝路电商”,发挥有关设区市跨境电商综试区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企业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产业园、海外仓,培育跨境营销网络;深化电商平台合作,扩大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福茶网等产业特色平台效应。
(七)经贸平台发展行动。实施自贸试验区重点平台提升行动,推动总部经济、国际航运中心等平台建设,打造“云推介、云对接”、“福建品牌海丝行”等经贸促进平台;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大型展博会以及境外展会,支持举办福建商圈博览会等展会,培育高端合作平台。
(八)综合通道构建行动。打造福、厦国际航运枢纽,发展海铁联运,促进“海丝”和“陆丝”衔接,探索创新海铁联运监管措施;加强“丝路飞翔”航线建设,鼓励开辟、加密全货运航线。
(九)贸易通关便捷行动。实行通关放行便利措施,支持奖励企业申请AEO认证,推进签证、物流等通关创新;建设RCEP企业智能服务系统,提供企业享惠便利;推动省署合作措施落地,推进“通关监管+贸易服务”一体化,支持海铁联运、中欧班列通关便利化。
(十)配套服务优化行动。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金融信保服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强协定规则培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等五个方面加强服务保障,推动企业在RCEP生效实施后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落实保障
《行动计划》涵盖生产、货物贸易、投资、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经贸平台、综合通道、便捷通关等相关领域,由省商务厅会同省发改委等37家相关省直单位、中央驻闽部门和机构与广大企业共同开展,体现了相关部门对RCEP生效实施的重视和支持。为切实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在组织机制上,依托省商务发展服务小组建立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及时出台推进措施,合力推动RCEP落地实施。在工作分工上,通过《行动计划》引导全省各地各部门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任务,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在RCEP生效实施前,争取获得早期收获,为RCEP生效实施做好准备,积累经验。在宣传推广上,开展RCEP专题培训,培养我省RCEP种子培训师,省市县联手组织开展多层次培训活动,运用各种平台和媒介,开展RCEP解读和宣传,提升全社会对RCEP认知度,帮助企业熟悉并掌握RCEP规则,加强自贸规则对接,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关税减让承诺和原产地累积等规则。在社会力量动员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高校智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RCEP研究和交流,形成政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助力推进、企业跟进作为的“三位一体”共同参与对接的工作体系。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推动企业用好RCEP机遇,做好生效实施各项准备。
(一)组织专家研究。系统研判我省与RCEP成员国之间的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布局、市场需求,以及协定签署生效前后规则变化的情况,帮助企业准确掌握规则,尽早优化发展规划。
(二)细化责任清单。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要求,进一步细化各相关部门职责,扎实推动实施。
(三)加强RCEP培训。继续举办多种形式的RCEP培训,一是组织参加商务部线上培训,目前我省已有近5000人次参加了培训。二是举办我省RCEP专题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自5月中旬开始约每半个月举办一期,共举办十五期,首期5月11日培训线上参训逾7000人次。
(四)加大宣传力度。在《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开辟“走进RCEP”专栏,并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全媒体,面向全社会进行RCEP规则和我省政策权威宣传解读,帮助企业熟悉并熟练应用相关条款。
(五)用足用好政策。发挥先行先试政策优势,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主动对标国际规则和RCEP等多双边自贸协定,推进我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